一般我們都只知道,一但忘了帶健保卡,醫療院所會要民眾先自墊全額醫療費用, 在七天內將健保卡帶來申請退費,超過七天,很多人就會摸摸鼻子自己認了… 以為那些自墊費用,就這麼一去不回頭,其實,健保有 一項規定.. 那就是若忘了帶健保卡,或是因為一些原因得自墊費用,以及原本沒有投保, 在健保沒有給付期間的自墊醫療費用,只要去健保網站下載, 並填寫"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", 就可以依照規定申請退回自墊費用了! 健保局很奸詐… 他們只是一直宣導七日內可退自墊費用, 所以大家也都只知道這個… 正確作法: 1﹒保留收據,"七天內",拿健保IC卡去原來就診處退費 2﹒若是時間不允許,沒關係,保留收據,"六個月內", 到健保局各區處,辦理退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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