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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我們都只知道,一但忘了帶健保卡,醫療院所會要民眾先自墊全額醫療費用,
在七天內將健保卡帶來申請退費,超過七天,很多人就會摸摸鼻子自己認了…
以為那些自墊費用,就這麼一去不回頭,其實,健保有 一項規定..

那就是若忘了帶健保卡,或是因為一些原因得自墊費用,以及原本沒有投保,

在健保沒有給付期間的自墊醫療費用,只要去健保網站下載,

並填寫"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",
就可以依照規定申請退回自墊費用了! 健保局很奸詐… 他們只是一直宣導七日內可退自墊費用,
所以大家也都只知道這個…

正確作法: 1﹒保留收據,"七天內",拿健保IC卡去原來就診處退費
2﹒若是時間不允許,沒關係,保留收據,"六個月內",
到健保局各區處,辦理退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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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彼得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